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炫酷书屋 > 创世神的自我修养 > 第五十四章 书生意气,侠客风流
 
  
“这不是作弊吗?这样的话我怎么对得起那些辛辛苦苦努力的人?”
“呦呵!你还在乎这一点,按照你的一贯作风,你不是应该大喊一声爽吗?”
系统鄙视的看着墨笙,后者眯起眼睛。
“……你知道的太多了!不过看在你不会说出去的份上,我就不灭口了!”
调侃的说了一句,墨笙继续惬意的躺在床上。
今夜无眠,时间转眼到了午夜一点半。
看着手机上的时间跨入这一历史性的时刻,墨笙也抑制不住激动,进入了小世界之中。
历史性的两千年在墨笙离开的时候度过了,此时呈现在墨笙面前的,是远比他想象的更加宏达的一个世界!
“南来的北往的各位客官咯!这里有上好的,从南周朝运来的江丝灵露咯!只要三十文钱就能买回去一小瓶!出门在外,行走人家,只需要一滴,保证所有人都能闻到您身上高贵的清香味!”
“老王头,你这不行啊,城北的徐公,那边从姜国运来的河山露已经卖完了!”
“哼!低价贱卖,作践自己的商品而已!”
墨笙所在的地方,还是之前的那棵桃树所在的湖边。
但是此时那棵桃树已经不在了,战斗的痕迹依旧存在,但是却也被抹平了不少,湖泊扩大了,其中还有沟壑蔓延。
而曾经的十八王国早已经改变了风貌,大半王国已经走向了衰亡,其中连年战争占据了主要原因,并且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之间进行着。
现存世界上的国家只有十个,这是整个世界中心的一个国家,其名为夏,而与之相邻的国家则是周国跟姜国。
周国是之前的冰川国度,此时成为了整个世界上最为庞大是国家,幅员辽阔,差不多有一个地球陆地面积那么大。
而姜国则是一个骁勇善战的国家,它的前身正式黄沙王朝,可惜的是,在两千年时间里面,它分裂了,成就了现在的姜国跟西国。
西国主要占据了以沙漠为主的大片疆域,并且吞并了之前的一个草原国度,也是兵强马壮的,是此时第一强国。
所以,姜国不得不与夏国联合起来抵抗西国。
而世界上的战争,主要也是围绕着这两方进行的,互相之间或许也有嫌隙摩擦,但是唯有这双方不死不休。
墨笙此时所在的地方,就是夏国的国都,云都。
此时的整个云都可是不小,之前的湖泊不过是它的一部分,整个云都辉煌无比,在各个国家的贸易联络之中,夏国身为中心更是获益匪浅,所以,这里算是整个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了。
而此时这个时代,似乎也就相当于华国现实世界中的唐汗时代,此时这个世界上的修炼,没有如同仙侠那样御剑横空,移山镇海,更多的是接近武侠的那种,严格来说有些类似风云,有绝强者盖世帝尊,独步天下,但是大部分修炼者都是习武之人,横空不过轻功踏枝头,挥剑难有剑气破金石。
这个时代当然是辉煌的,如同墨笙预料的一模一样。
不过这个世界的发展却并未达到极致,很简单,修行者没有达到这个世界的极限,而这些国家实际上也只是占据了不过一成的陆地,剩下的,都是被那些吸收灵气,变得强大的妖兽占据着的。
不过墨笙也不准备管,这样的世界,才有意义不是,看起来也比上个世界的黑白对立要辉煌多了。
看了片刻,墨笙落在了地上,根据云都的大部分人穿着化身成了一个身穿白色锦衣,腰配青玉环佩,手执山河墨扇的翩翩公子。
看了看自己的样子,墨笙满意的笑了笑,走进了云都之中。
“站住!进城去干嘛?”
“当然是领略大夏风华,仿古问文的!”
“待多久?”
“不确定。”
摊了摊手,自己确实不确定。
“入城费一两银子,需要签署入城令,拿着入城令就是你的暂时身份,另外,皇宫不可靠近!”
“明白!”
墨笙,笑了笑,没想到,自己还有一天会给自己小世界的人收了入城费,就跟回家被自己院子里的宠物收了钱一样。
当然了,墨笙并不在意,既然要感悟这个世界的风情,那就入乡随俗好了。
进入城中,墨笙摇着扇子,饶有兴趣的看着四周的一些,尽管是自己造的,但是自己毕竟也没经历过,就好像小孩子自己在沙滩上堆的城堡玩的津津有味一样。
“公子!上好的江丝灵露,小老头我特意去南周国买来的,现在只要四十文钱!这可是上好的香料,肯定配得上公子的身份!”
“老伯,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啊!刚刚我可是听说,你喊的三十文钱!”
墨笙说着,对面一愣,以自己的眼力见,不至于这样一个公子看着自己自己还没发现啊。
“哈哈!那个,三十文也行!小老头也是没辙了,城北的徐老匹夫扰乱价格,让我们吃了个亏,三十文我就算是不亏本,也就跟码头上的苦丁差不多了!公子,实在是不能再降价了!”
“可是……我已经买了河山露了啊!”
墨笙朝着老头调侃到,后者顿时神色僵硬了下来。
“行了老伯你慢慢卖吧!我就不打扰了!”
说着,墨笙扇着扇子,朝着另一边慢慢走去。
“晦气!”
身后老头嘟囔了一声,伸手把自己脚边的一块红布翻了翻,露出了白色的一边。
墨笙还在看着四周风景,尽管听到了老头的话,也没在意,更没有注意到老头的小动作,毕竟哪怕是看没有监控的死角,人也不可能尽收眼底不是。
云都街市繁华无尽,正所谓三十里烟亭雪不落,三十里酒家人不空,三十里门庭处处市,三十里楼阁步步难。
这酒家烟亭,其实是互相交错的,偶尔也能见到风尘之所在招揽客人,也能见到酒肆中醉汉摇晃而出,有的还是被丢出来的。
“有意思!”
摇了摇头,墨笙收起扇子,朝着一边的酒肆走去,这是整条街最差,也是生意最好的酒肆,里面看起来很不干净,桌子上都积了一层油脂。
“要点什么啊?”
“你这里有什么啊?”
墨笙看着吊儿郎当的小二问到。
“哟!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就敢进来?看着里面的人了吗,一个个我看了都怕,你真不怕我们把你迷晕了杀人越货?”
“天子脚下你们敢做这行,要么手眼通天,要么不知死活,既然你都这么说了,你觉得你应该是属于那种?”
墨笙笑了笑,把扇子放在桌子上,发出金铁交击的声音,顿时,其他人都来了兴趣。
没错,墨笙这把扇子是精钢打造的,当然,看起来是这样,墨笙既想做一名翩然公子,又想当一名江湖侠客,那就重叠好了。
“黑子!道上的人,你可别被人宰了!”
“哈哈哈!我们可都是证人,你要是被宰了,我们可都看见是你先招惹的人家!”
顿时,周围阵阵嘘声传来,都是看热闹的。
“去去去!这位公子,要来点什么?”
“什么好吃来什么,顺便来一壶好酒,挑一壶没毒的!”
墨笙跟着笑了笑,朝着小二说到。
“哈哈!行,按你说的办!”



(本章完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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